您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公告通知 >> 文章阅读
灵寿县教育局2021年第三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07    来源:     
【字体: 】    打印
按照《灵寿县教育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时间安排,我局定于6月至7月进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为更好的完成本次抽查,特制定抽查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1年6月20日-7月2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按照5%的比例抽取。
三、抽查组织实施
抽查事项:校外培训机构2020年度办学情况。
抽查科室:教育科。
检查人员及方式:检查人员由教育科、人事科、教师发展中心等科室相关人员组成。抽查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方式。实地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检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随机抽查、实地检查、台账查验。主管业务科室选派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要做到全程留痕、档案齐全规范、责任可追溯。
抽查结果公示:按照透明公开、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对学校检查工作结束后,完成检查报告,将检查结果报法制科。检查结果由法制科负责在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筹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要高度重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教育局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灵寿县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成抽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高度负责,不能走过场,要做到全程留痕、档案资料齐全规范、责任可追溯。
(二)监管服务并举,减轻学校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学校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学校咨询,为学校解疑答惑。
 
灵寿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