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CJ2020-001 |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灵寿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人民东路88 |
采购人联系方式: 安晓建 13180050512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岑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189号燕春饭店A座1010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刚 籍云鹏 17734565752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内容:新建纪念堂 |
工期:120日历天 |
预算金额:2739787.54元 |
项目实施地点:灵寿县 |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和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二级),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或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予受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潜在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6、被授权人提供社保局出局的10、11、12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7、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以上报名时携带的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购买文件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1月16日至2020年01月21日每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4:00到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5日14时00分 |
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5日14时00分 |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王刚 籍云鹏 |
联系方式:17734565752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8896211 |
公告发布媒介: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备注:本项目不准分包、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