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府采购 >> 文章阅读
灵寿县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发布时间:2021-09-28    来源:     
【字体: 】    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WXM-202109
项目名称:灵寿县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1380006.83元
最高限价:1380006.83元
采购需求:灵寿县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内容。
工 期:2021年10月底完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分包、转包,将取消中标资格;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4.1.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4.2.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9月28日
4.3.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1年10月 9日
时刻说明: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1-10-11 下午14:00
2.开标时间:2021-10-11 下午14:00
3.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一 开标室(投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自主决定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作为中标后必要的存档使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寿县水利局
地 址:灵寿县人民西路84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311-82523041
代理机构:康潍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正定新区宝能中心6-2003
联系人:康工
联系电话:0311-82559035
备注: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期内,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完成注册,自行选择参与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应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首页“客服中心”栏目;
3、公告发布与澄清修改的通知:项目公告将在以下媒体网站发布: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或者更正:对于已经发出的磋商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以更正公告方式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澄清、修改或者更正内容同时以更正公告附件的形式一并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