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统计局关于推进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18    来源: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1年统计执法日常监督抽查工作,促进公正公平执法,提升监管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认真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能,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
2、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工作内容
(一)抽查专业。按照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在规模以上工业、能源、贸易、投资、服务业开展。
(二)抽查比例。抽查工作按照《灵寿县统计局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执行,以不低于5%的比例对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象的抽取。
(三)检查人员及检查单位。由县局随机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成员。
(四)抽查时间6月17号到7月底完成。6月17开始到7月底完成对规上工业、能源、贸易、投资、服务业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
(五)抽查事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各职能科室组织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五)做好信息反馈。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职能科室的抽取事项清单,加强统筹协调,抓好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加强各项行政审批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六)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报送随抽查信息。按照要求,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继续实行月报告制度,及时向市统计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办报送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