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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问题举报
发布时间:2024-09-05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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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问题举报
为及时处理您的举报,更好发挥社会监督效用,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非法社会组织举报
(一)非法社会组织类型主要包括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
2.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
3.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二)查询社会组织是否登记方式
1.登录“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进行查询。
2.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我县进行活动,可进行举报。
二、社会组织违法举报
如发现我县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有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11-69135896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2.有涉嫌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事实、证据或者明确线索;3.属于登记管理机关职责和管辖范围。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不符合上述受理情形的;2.投诉举报事项已依法处理,举报人在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3.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进入上述程序的投诉举报;4.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三)法律责任
请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对举报内容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