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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德新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年产9.6万吨新型建筑工程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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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德新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年产9.6万吨新型建筑工程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82588106
通讯地址:灵寿县人民西路110号松阳数字科技产业园7号楼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1、项目名称:中德新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年产9.6万吨新型建筑工程材料生产线项目
2、批复文号:灵经开环许批【2024】2号
3、批复日期:2024年9月29日
4、公告日期:2024年9月29日
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