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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拨付灵寿县瑞祥创业孵化园2024年上半年房租水电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8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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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河北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人社规【2018】17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7】55号)、《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关于印发灵寿县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灵人社字【2021】33号)文件规定,现对符合条件的灵寿县瑞祥创业孵化园给予孵化基地房租水电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天1.5元,共计86户。
按此次孵化基地绩效考核结果,补贴比例核定为80%。现申请拨付补贴1034824.15元。
公示期于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灵寿县瑞祥创业孵化基地的补贴情况有异议,请向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反馈,如无异议,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定点创业孵化基地账户。
监督电话:82521727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