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公告通知 >> 文章阅读
灵寿县2024年度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公示
(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4-10-28    来源:     发文字号:
【字体: 】    打印

根据《石家庄市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要求,经乡镇、县级审核,确认“河北亚苑养殖有限公司”等222家养殖场(户)符合2024年度第三批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贴条件,合计补贴资金为1089182.60元,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灵寿县2024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名单(第三批)。
联系电话:0311-82518788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