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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灵寿县公用事业领域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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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家庄市公用事业领域服务事项清单》,我局联合组织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梳理编制了《灵寿县公用事业领域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现予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事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邮箱:lsxfgf2024@163.com。
特此公告。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