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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GS:202401030391号】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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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贾良至正南线道路改建及南贾良小学门口停车场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施工单位:河北顺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顺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南贾良至正南线道路改建及南贾良小学门口停车场改建工程 ,已于2024年09月27日完工交付建设单位。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对拟返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7日,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灵寿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11-82961122
办公地址:灵寿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灵寿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