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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项目专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4-03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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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发挥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资金作用,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政府债券)的通知》(冀财农〔2024〕123号)、省和美办印发《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冀乡建办 〔2025〕3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灵寿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项目专项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监督单位: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82518788
单位地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