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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政府
对政协灵寿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47 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08 来源:灵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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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灵寿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47 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冯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县城住宅小区加快建设电动车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建局、灵寿镇、综合执法队已开会研究,在县城小区合适的位置谋划建设小区电动车公共充电设施,现该工作已经开展。
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