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对政协灵寿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39 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08    来源:灵寿信息公开
【字体: 】    打印

尊敬的张均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大街市场建设停车场”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大街市场西门两侧绿化带为《灵寿县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并计入省级园林县城绿化台账。根据《河北省绿化条例(2017)》第三章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为有效解决建设大街小东关市场停车难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已积极谋划东关停车场项目。该项目位于市场南侧建设大街以西,规划建设地下停车位 150 个。现正在进行项目前期手续和建设资金筹备中,预计 2024 年8 月建成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