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灵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李妍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光伏板下闲置土地进行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的种植”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具有广阔的丘陵、山区,非常适合发展光伏产业,在土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农光互补项目是适宜的推广项目,具有见效快、带动能力强作用。我县在塔上镇、谭庄乡等乡镇,建设了大面积光伏,有效推动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光伏获利的同时,光伏下边土地的有效利用也增加部分收入。近年来,灵寿县耀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灵寿县万润农业开发公司等农业企业,在光伏下边种植中药材射干、酸枣等耐寒抗旱品种,收益很好,亩产值万元以上。由于光伏项目一般建立在丘陵或山区,土质较差,只能发展耐旱、耐寒、耐贫瘠的品种,并需加强土地平整,科学做好品种选择、种植时间、防涝排水、合理施肥等细节管理。目前我县正在大力推广光伏板下适合当地种植的中药材、红薯等品种,提高了农业土地综合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