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灵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许晓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品牌农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我县一直致力于特色产业的发展,食用菌、中药材、水果、设施蔬菜、茶叶、养殖业等产业规模逐步扩大,认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20家企业,其中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省级7家,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由龙头企业发起成立产业化联合体,互帮互助,通过扶持产业联合体优惠政策,完善投入机制,加大金融支持等,有效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壮大特色产业发展。通过龙头企业招商引资,为产业注入新活力,加快龙头企业发展,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创建区域品牌“灵寿食用菌”,“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达到31个,每年组织企业参加京津冀产业发展大会,宣传、推介我县农产品,扩大知名度,进一步形成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实现农民增收、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