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昆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职责分工
负责公安、退役军人、司法、民政、社会稳定、打击盗采自然资源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协助楚臣同志分管国投集团公司。
负责与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县信访局、县委社工部的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