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单位、居住区附属绿地建设
灵寿县人民政府
灵寿县人民政府位于人民路中段,占地面积1.95万平方米,绿地面积7265.16平方米,绿地率37.2%,绿化覆盖面积8515.08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3.6%,2006年被评选为省级园林式单位。
今年我县对县政府大院进行扩建,单位绿化按照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的原则,选择不同植物品种进行科学合理配置,以乔木为主,灌、花、草配置,层次感较强。栽种了白皮松、法桐、金叶榆、海棠、碧桃、竹类等苗木,辅以冬青、萱草、月季、玉簪、绣线菊、藤本月季、爬墙虎等花草,并设有石路,使大院做到了做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色、冬有青,即“三季有花、四季有青”的绿化标准。
住建局
我县住建局位于人民路西段,住建局总面积为2675平方米,绿地面积831.93平方米,绿地率31.1%,绿化覆盖面积1005.8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7.6%。
2017年9月,我县开展了沿街单位“拆墙还绿”行动,在此次工作中住建局奋勇争先,将工作落实到实处,并成为此次行动的“领头兵”,迅速掀起了全县县直机关单位整治单位庭院的热潮。仅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将本单位的门卫室、围墙、车棚全部拆除,利用拆除空间进行绿化,种植黄杨球、造型女贞、树状月季、白皮松、红叶槭等,增加绿地面积800余平方米。同时,加入中山国文化元素对楼体进行立体立面包装、夜景亮化、铺设彩色沥青等,使本单位面貌焕然一新,成为县直各部门单位庭院绿化提升的标榜。
供电局小区
供电局小区建设于1997年,位于中山大道中段路北,小区共有7栋楼居民168户,总面积1.26万平方米,绿地面积3848平方米,绿地率30.4%,绿化覆盖率45.6%。
为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自去年来供电局小区投资70余万元,对小区环境进行改造提升:一是破硬建绿。
2017年聘请园林专业公司设计施工新建小区花园。园内种植有垂柳、樱花、海棠、月季、金叶女贞、红叶小檗、黄杨球等常绿乔灌木和观赏花木;二是增加休闲设施。设置了石凳、石桌、健身器材、鹅卵石健身步道等,充分满足各年龄段居民的休闲健身需求;三是增加立体绿化。2018年在原绿化基础上新建棚架式林荫停车场,种植紫藤立体绿化植物;四是楼宇包装。对小区各楼宇外墙和院墙进行了重新粉刷;五是规范停车。改造了楼间梧桐树坑,安装了树箅子,并增加了楼宇间停车位;六是增加景观效果。充分利用各角落放置组合式花厢,种植宿根花卉。
如今的电力小区真正成为了一个花园一样的家,楼体穿上新衣,大地铺满绿装,人居环境充分改善,居民生活品味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