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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信息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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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内设2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局机关全面工作;综合规划科,负责工程立项、项目规划、工程预算和申报工作。下属事业单位3个:灵寿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灵寿县公路管理、灵寿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根据2019年3月28日《灵寿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灵办字[2019]38号)文件,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县本级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资金的筹措、管理、财务监督检查及外汇、信贷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负责对机关和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监督县本级交通运输系统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专项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科级干部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工作。
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建设和智能交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交通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合作项目和国内外科技交流;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指导行业计算机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老干部服务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县邮政和物流业等发展规划;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布管理;负责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
制定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组织协调相关运输方式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衔接;负责客货运输及站(场)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经营等行业管理;监督指导行业联运;负责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有关物流市场管理;参与运输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制定;负责全县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指导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
参与制定全县公路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及专项养护等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的审核、报批;指导协调竣(交)工验收;负责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
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指导督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指导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护公路设施,开发公路用地;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2019年12月30日《关于灵寿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情况的通知》(灵编办[2019]53号)文件,现将灵寿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情况明确如下:
(一)灵寿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规格为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编制125名,领导职数1正3副。主要职责: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在县辖区内依法行使道路运输管理职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路运输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包括客货运输、汽车维修、营运车辆技术检测、搬运装卸、运输服务、驾校等行业的审批、办证及运输市场管理;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路产、实施路政巡查、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负责县内地方道路的计划、编制、勘测、设计、涉及县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
(二)灵寿县公路管理站,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规格为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编制130名,领导职数1正3副。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的日常养护,养护改造、大中修、公路绿化等工程建设工作,负责灵寿县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及与公路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灵寿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规格为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企业化经营),编制5名,领导职数1正1副。主要职责:负责运输服务,信息服务,货物配载,定期为车辆进行安全技能检测等。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冬季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办公地址:灵寿县北环西路交通大厦8楼
联系电话:82968304
负 责 人:王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