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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在灵寿县域内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29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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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灵寿县域内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经县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在灵寿县域内开展全员核酸筛查。现通告如下:
一、筛查范围
现灵寿县域内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二、筛查时间
全员核酸筛查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31日,连做三天。
三、筛查方式
在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的情况下,开展全员核酸筛查。所有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完成核酸采样后,现场领取“当日核酸已采凭证”,并做好保存。
四、采样地点
为方便居民就近进行核酸采样,在各村、社区、小区、开发区等相关场所设置了采样点,采样时间听从小区或村委会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前往采样点采样。
五、注意事项
1.核酸检测期间不封控、不静默,居民参加新冠病毒核酸筛查需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或出示“冀石通二维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2.居民在采样现场应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
3.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
4.重点人群和以家庭为单元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人员纳入本次全员核酸筛查范围。
六、特别强调
在全员核酸筛查期间,各公共场所负责人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查验“当日核酸已采凭证”,无“当日核酸已采凭证”或24小时内无核酸检测结果的居民将限制进入公共场所。上述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灵寿县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