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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19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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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国内部分地区出现零星散发或聚集性疫情,加之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感染性强,极易造成隐匿传播,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自9月19日至10月31日,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筛查方式
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周开展3次免费全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每次采样时间应间隔两天以上。为提高筛查效率,倡导家庭成员错日检测。
二、采样地点
各(市、区)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设置核酸采样点,同时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以及商场超市、物流园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设置临时采样点,最大程度方便居民就近采样。采样点开放时间可根据居民实际需求适时调整。
三、特别提示
凡进入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公园游园等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扫场所码并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异常和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民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将赋弹窗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上述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灵寿县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