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灵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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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灵寿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安排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灵寿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疫情防控信息、医疗卫生等事项。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已按照政务信息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一年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45条,公告通知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件,无依申请公开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卫生工作紧密结合,成立以了以党组副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明确各股室责任、义务,界定依法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限,建立和完善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线上和线下相关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线上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站公布政务信息;线下通过LED大屏和服务窗口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灵寿县2023年政务公开要点》文件精神做了一些工作,相对以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三是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的发布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
(一)规范程序,完善机制。我们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程序,梳理局机关以及各部门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找准不足,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找出差距与不足,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三)拓展功能,发挥作用。将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与与推进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与改善为民服务态度结合起来,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拓展信息公开功能,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