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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第十六批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04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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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移交的第十六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
(第3号)的整改报告
河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石家庄市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到《关于查办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移交的第十六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紧急通知》(石冀环督保发〔2018〕16号),涉及我县:灵寿县青同乡南贾良村村支书赵老军,伙同他人在村东柳树林东侧、核桃地东侧盗采沙石,破坏生态环境,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办内容
转办编号:D20180596举报主要内容:灵寿县青同乡南贾良村村支书赵老军,伙同他人在村东柳树林东侧、核桃地东侧盗采沙石,破坏生态环境。
二、调查情况
经查,此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接到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移交的问题后,灵寿县人民政府责令国土局执法人员结合青同镇工作人员对此问题到达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灵寿绿康家庭农场,该地块由于高低不平,土质贫瘠,该农场为了种植核桃,在该地块进行换土,不存在盗采沙石,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处理情况
一是县政府责成国土局、青同镇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私挖乱采现象;二是如出现私挖乱采现象,县政府将组织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严厉打击。
灵寿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