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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第十六批整改报告
灵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移交的第十六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
(第76号)的整改报告
河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石家庄市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到《关于查办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移交的第十六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紧急通知》(石冀环督保发〔2018〕16号),涉及我县:灵寿县青同镇苗朱乐村蘑菇棚内有燃煤现象,燃煤废气直排,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办内容
转办编号:DX201801479。举报主要内容:灵寿县青同镇苗朱乐村蘑菇棚内有燃煤现象,燃煤废气直排,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二、调查情况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接到举报问题后县政府责令青同镇、县环保局、县农牧局工作人员到青同镇苗朱乐村进行现场核查,该村共有两家蘑菇种植户,分别为张振海蘑菇棚、刘艳坤蘑菇棚,经现场检查蘑菇棚内未发现燃煤现象,在工人宿舍发现用于做饭使用的燃煤炉具和散煤。
三、处理情况
一是青同镇、县环保局、县农牧局工作人员已到现场拆除炉具、清理散煤,并对种植户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有燃煤现象立即取缔。
灵寿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