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2.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审批投资〔2024〕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局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灵寿县人民医院院内 2.3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拆除原有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设一栋8层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设置消防水池及设备间等,并购置1台CT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2.4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IM、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等后续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4 00:00:00至2024-09-2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 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4.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 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 话:0311-89668589、0311-66187855。注册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办理),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出现以下问题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牟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1.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2.招 标 人:灵寿县人民医院,联系人:李建龙 联系电话:0311-82521561 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奇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311-82518179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1-82521315
电子邮箱:lsxzbb@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电话:0311-82521315
电子邮箱:lsxzbb@163.com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费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招标人: | 灵寿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奇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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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灵寿镇城西南街3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704 |
邮编: | 0505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建龙 | 联系人: | 李倩 |
电话: | 0311-82521561 | 电话: | 0311-8251817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qihui12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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