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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寨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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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岳寨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五岳寨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审批投资〔2024〕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新建入口段游览车路1500米、步行路1500米、河道整治1500米、沿线配套建设游客休憩亭7个、旅游厕所9个、廊桥3处等设施(廊桥2处,索桥1处);游客中心停车场500平方米、游客中心水域治理2500平方米;索道下站至寨倾木栈道2500米。2、在登山口提升改造游客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建设游客中心入口牌楼1个,入口迎宾水域治理2500 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内服务系统1套,包含承接检(售)票、购物餐饮、休息、导服咨询等功能;配套建设充电桩生态停车场6000平方米。3、新建智慧化景区管理服务系统1套,包括无线网络全域覆盖、监控、流量统计、智慧售票检票、公共信息发布和展示、预警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果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牟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 注册结构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与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8 00:00至2024-11-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人资格。两个平台均须报名,缺一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9 09:00,地点为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须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须上传,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次招标采用“双盲 ”评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3.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0311-66187855。注册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河北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 CA,请及时办理),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清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文涛 ;联系电话:0311-85265882;邮箱:qingfengzhaobiao@163.com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 0311-69135999
电子邮箱:sjzlsgy@163.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五岳寨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800元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清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环路交通大厦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高延涛
联系人:
王文涛
电话:
18831161088
电话:
0311-8526588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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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qingfeng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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