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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灵寿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
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来源:灵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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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政办函〔202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灵寿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寿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
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5年)》(石政办函〔2022〕17号)精神,推动灵寿县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加快灵寿县县域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立和健全县域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创新条件,加强科技投入,提高科技产出效率,做大做强创新主体,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借鉴先进县域成功经验,以点带面,以线带域,提升我县科技创新能力,为县域腾飞提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新核心。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创新资源共享,完善创业培育服务,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加快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
(二)突破关键问题。找准制约县域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因素,加强县域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针对性,提高县域创新的有效性,在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三)实施分类帮扶跃升。加强分类指导,科学施策,把脉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定位,合理制定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迅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推动县域差异化、特色化、可持续发展。
(四)聚焦补齐短板。聚焦科技创新薄弱环节,找准工作突破口,采取有针对性举措,着力补齐短板,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整体实力。
三、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县域创新跃升计划,围绕特色产业积极引进创新资源,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型县(市)”的要求,年内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达到B类县。抓短板、补弱项,精准发力,统筹推进,努力实现科技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科技服务网络全覆盖、不断提高研发水平、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科技创新投入增加、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水平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基本完善,推动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到2025年力争在全省位居中上游位次。
四、阶段性任务
依据全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结果(2021),我县2020年度科技创新评价结果为C类县,按照对标先进、争先进位的原则,结合《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我县将采取有效措施,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第一阶段:挖潜增量。制定政策并开展辅导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体制建立,谋定突破重点,补齐短板。
第二阶段:攻坚克难。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2022年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达到B类县。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再接再厉,力争排名有所提升,到2025年争取在全省位次前移。
五、重点工作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科技工作统筹部署,重点强化创新发展理念,合理配置创新资源,不断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引进科技创新资源,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区域优势产业,实现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
(一)强化组织建设和工作机制,做好组织机构顶层设计和工作推进机制保障,确保跃升工作齐抓共管出实效
1.强化科技创新组织建设。一是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科技创新工作的谋划、协调和督导,建立科技创新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和发展举措,严格考核奖惩。二是配齐配强科技管理干部。建立县、乡两级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三是健全县域科技服务网络,推进县域科技大市场建设,发挥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作用,提高县域科技综合服务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财政局)
2.发挥各部门协同创新作用。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工作综合性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和担当意识,创新工作举措,量化推进本部门工作,加强县域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协调,打破职能界限和管理体制壁垒,整合集中各部门力量和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确保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及奖励。加强与国家、省、市部门的沟通和工作联络,努力争取上级政府部门在创新资金、创新荣誉表彰、创新条件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和奖励。(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科技创新投入,发挥财政、企业、社会多元化筹措渠道,提升企业研发资金投入规模
4.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统筹规划和使用财政科技投入,保证预算安排和支出优先,落实地方财政科技支出经费逐年递增要求。2022年度,地方财政科技支出达到1500万元,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0.52%。(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提高企业研发资金投入水平。针对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指标,以推进科技创新政策的落实、落地为重点,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交易税收减免等政策普惠力度,降低企业研发成本。优化科技资金投放,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撬动和放大效应,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研发资金投入,年增长达到15%以上。2022年度,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引进建立科技金融、科技保险分支机构,扩大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信贷风险分担等规模。积极引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积极争取上级科研项目和产学研合作。依托县内龙头企业和产业基础优势,加强纵向科技项目跑办力度;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高校院所横向产学研合作,提升项目研发的数量和质量。〔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速科技创新要素流动和聚集,加强区域内外创新要素的流动配置,建设创新平台载体和机构,提升创新成果产出规模和效率
8.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县域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创业激励和人才吸引政策,优化县域人才环境,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制定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在生活服务、税收服务、住房保障、医疗保健、子女教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完善人才合作、人才交流支持政策,积极推广“星期天工程师”“假日工程师”“网络专家”等人才柔性引进模式,扩大人才供给渠道。实施本土人才提升工程,注重对在职人员的技能培训,培育本土化适用人才。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建设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重点围绕全县主导产业,将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作为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重要抓手,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立全覆盖。依托县域优势创新平台,培育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2022年度,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达到3家,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40%。〔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强化创新创业服务支撑。完善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事务、科技金融、网络平台、公共服务窗口等科技创新服务机构链条,提高科技服务机构数量和质量,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提供优质服务。聚集优势产业,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重点打造中小规模孵化器,入驻企业实现专业化和特色化发展;探索研究创新管理模式,盘活工矿企业闲置区域,利用产业示范区、园区等载体,面向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2022年度,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达到5家。〔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提升扩大创新成果产出效率和规模。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借智”“借脑”工程,通过入股、转让、许可等方式,吸引专利核心技术落户;推行知识产权兴企之路,将知识产权嵌入到市场、研发、采购、生产等整个过程中,实现专利实施与产业同步发展。2022年度,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件。(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2.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中间一公里”难题。加快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政策的“经纪人”,为科技成果转化牵线搭桥。推动科技要素集聚和科学配置,吸引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并实现产业化。〔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夯实创新的“领头羊”和中坚力量
13.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继续实施创新型企业评审工作,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力度,在研发投入、投融资、产业用地、人才引进、企业上市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科研项目立项、重大项目转化等方面给予优先资助,进一步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对行业和区域技术链、供给链、资源链、产业链的拉动和提升作用。(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制度,培育服务机构,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的网格化、精细化、全程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4家。〔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15.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引导小微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权等激励措施,吸引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到我县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扩大和稳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规模。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家,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0家。〔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打造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园区和特色产业集群,依托县域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园区,发挥规模优势,凸显产业集群效应,培育高技术产业,实现科技经济协同跃升
16.强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依托优势、特色、专业化产业,打造人才、科研资源流动和汇集的通道和平台,优化知识溢出和创新生态环境,为高新技术产业孕育培植沃土。2022年度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2%,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36%。〔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提升县域特色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县域特色产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特色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领军企业、骨干企业与京津等地高校、大院大所、央企名企开展科技合作,促进平台共建、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培育、引才引智。〔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8.培育创新园区(基地)和特色产业集群。依托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区域经济、协同经济,实现跨区越县,协同共赢局面。继续发挥河北灵寿农业科技园区、石家庄灵寿县特色蔬菜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灵寿县蔬菜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2022年度,省级以上创新园区(基地)数量达到1家。〔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9.打造创新型乡镇。加大县内外科技合作,引入名优特产,聚焦地理标志产品,提升科技品质,培育创新型乡镇产业。做大做强金针菇、中药材等产业链。力争年内创建创新型乡镇1家。〔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六)加快政策落实,推动科普活动,打通科技政策落地通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创新科普内容和形式,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科学意识
20.加大“科技特派员”工作力度。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构建面向基层的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1.强化县域科技政策培训学习。邀请专家,加强科技政策宣讲学习,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重大科技政策落实。〔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乡(镇)政府〕
22.优化科普内容,提高科普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把县域科学技术普及摆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入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和农村科普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重在县域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乡(镇)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将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实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排部署,按照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压实部门责任,统筹各类资源,加强工作推进保障措施,研判县域科技创新短板和瓶颈,确保主要科技指标跃升和科技综合实力提升。加强各部门科技创新行政管理建设,各乡镇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科技创新管理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考核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分包机制,深入企业开展督导帮扶,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三)做好典型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全县科技创新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通过举办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大力培育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注创新、参与创新、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