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灵寿县2023年20项民生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灵寿县2023年20项民生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政办函〔2023〕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灵寿县2023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寿县2023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深入推进我县承担的民生工程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石家庄市2023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石政办函〔2023〕6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通过实施民生工程,大力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增进民生福祉,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全年任务力争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任务目标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安置住房2160套。〔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我县无任务。
(三)口袋公园建设工程。建成高品质口袋公园1个。〔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39.4公里,总投资6904万元。〔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五)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工程。巩固提升户厕2600座,实现低标准厕所提档升级;新建粪污处理站1座,新建维修站点11个,新增粪污抽运车辆15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六)就业促进工程。城镇新增就业2800人,推荐市级劳务品牌1个。〔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建设完成北贾良小学生活楼。项目位于灵寿县青同镇北贾良村,建筑面积1578平方米,投资460万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八)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互联网+名厨亮灶”提质增效,视频监控覆盖全流程全点位。新增“省级食品安全标准化食堂”学校2所,省级食品安全标准化学校食堂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
(九)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到2023年底我县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实现全覆盖,在孕期及时对唐氏综合征和听力障碍进行筛查、诊断和干预,有效防止智力低下和聋哑儿出生,确保建档立卡孕妇应筛尽筛,随访率达到93%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十)青少年儿童脊柱侧弯防控工程。组织完成全县中小学生脊柱侧弯专项筛查,建立学生电子健康档案,提高科学防控水平,保障青少年儿童脊柱健康,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作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十一)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5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3人以上,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三)托育机构示范创建工程。创建标准化示范性托育机构2家,增加受益托位8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十四)文化体育惠民工程。更新健身设施55处,新建或改扩建体育主题公园1个,建设足球场1个,建设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场地3个,建设健身步道1条,总投资150万元。〔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十五)精准助残服务工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就业、托养、教育、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评定补贴等服务2271人次。〔责任单位:县残联〕
(十六)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对我县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开展认定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七)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对我县符合条件的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等“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妇女实施救助。〔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八)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为全县重点人群(残疾、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案件250件以上。〔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十九)“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在全县范围内培育星级巾帼家政基地1个,选树星级河北福嫂1名,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乡村)活动17场。〔责任单位:县妇联〕
(二十)政务服务“掌上办”提升工程。加强“冀时办”宣传推广,引导更多群众使用手机办事,实现新增“冀时办”装机量达到4.7万。〔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与网络信息中心〕
三、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方力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推动民生工程有序实施。县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加大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直有关部门要统筹资源力量,坚持政府投资和市场投资双轮驱动,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在立项审批、土地供应、环保监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支持力度,为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强质量监管,规范招投标程序,强化工程监理,努力打造标杆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强化调度督导。将20项民生工程纳入县重点工作督查台账,民生工程工作专班会同“两办”督查室定期对民生工程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项目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跟踪问效。定期召开民生工程调度会,强化调度、督导、通报机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县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培树先进典型,联合宣传部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全面展现民生工程成效。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做好民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环境。
(五)强化考核评估。民生工程是省市对县绩效考核的重点指标之一。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各项考核指标,认真学习考核评分细则,扎实做好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破解民生工程进展中遇到的各类难题,在高标准完成民生工程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确保高质量完成民生工程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