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胡万程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
1月22日,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胡万程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的法律解读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研究审议有关事项。
会议指出,《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是河北省开展创制性立法的重要成果,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条例内容,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规划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能源结构调整,全面推进新能源“发、输、储、用”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树牢法治思维,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确保更好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深入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强化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支持和吸引优秀人才精心从教、终身从教。
会议研究了《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2024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审议稿)》《关于灵寿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灵寿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强调,2024年是全市经济总量过万亿、实现弯道超车的冲刺之年、决胜之年,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度研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改革创新、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奋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建海、县政协副主席马书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克强、五岳寨管委会主任吴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