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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寿县2023年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2    来源:灵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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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依据
根据石家庄市大气办出台的《石家庄市2023年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灵寿县2023年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按照“空间覆盖无死角、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落实“县帮扶、乡(镇)为主、村落实、组管片、网格人员包地块”,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最严厉的惩处措施打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坚决扭转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高发频发态势。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禁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乡(镇)、村三级责任制。
(二)实行包保督查。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片)、村干部包户”的承包责任制,逐级监督指导开展露天禁烧工作,确保露天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三)强化分类管控。各乡(镇)要与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的粮油种植主体逐个签订露天禁烧责任书,明确禁烧责任。
(四)严格巡查执法。各乡(镇)要建立健全露天禁烧执法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查执法。
(五)强化源头管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化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做好还田秸秆深耕、深翻,严格采取限茬措施。对不能还田的,属地政府要集中组织离田,做到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同步做好田埂荒草清理。
(六)实施禁烧常态化管理。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特别是冬春季烧荒、清明寒衣烧纸等特殊时段,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到禁烧监管全年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