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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    来源: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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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灵寿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