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灵寿县2020年大学生社区工作者
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0    来源:灵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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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时代城镇社区党的建设和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坚持自愿报名、公开透明、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待遇
2020年灵寿县共招聘大学生社区工作者15名,日常管理及服务保障按照《石家庄市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工作期间,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比照灵寿县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参加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考试,且报考灵寿县岗位、灵寿县户籍或生源地并参加面试的考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5.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为灵寿县社区工作者,主要工作职责:
1.旗帜鲜明讲政治,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群众信党爱党、遵纪守法。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做好本社区居民的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事务,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3.积极服务社区居民,协助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等工作,整合多方资源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公益项目、慈善活动和志愿互助服务。
4.推动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指导和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工作。
5.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6.完成党和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审核、体检、确定名单并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1.报名审核。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25日,报名人员现场填写《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报名地点:中共灵寿县委组织部组织三科。报名时现场审核,报名者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四级联考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2.体检。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委组织部确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确定名单并公示。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成绩(参照公务员综合成绩确定办法)、资格审核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以适当方式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岗前培训。县委组织部对2020年新招聘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进行不少于3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人员工作岗位。
5.聘用。由灵寿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石家庄市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聘用合同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必须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中共灵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1—82518118。
附件:
1.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中共灵寿县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附件1

附件: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