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9    来源:灵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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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要求,开发区管委会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为服务和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开发区投资形象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5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5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发布信息总量不够;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时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信息公开促工作开展的工作理念。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开发区中心工作开展,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深入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工作制度,配齐相关人员。进一步深化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公开目录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开展的方法举措。推进“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围绕项目企业和投资客商等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运用微信、抖音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开发区重点热点信息,有力提升开发区对外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