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执法监察局:
为全面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我局制定了《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3日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按不同抽查类型、抽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配对,实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双随机”制度,是指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城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执法机制。“双随机”抽查机制应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逐步推广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不断完善监管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联合抽查实地核查工作制度、抽查实务培训制度,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加强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1、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
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涵盖本地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以县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年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对涉及安全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随机抽取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结合年度抽查计划和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
三、职责分工
本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各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主体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局双随机抽查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律科,赵景雪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四、检查工作流程
1.由法制科监督抽查的检查人员名单产生后,要将检查名单及抽取过程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2.检查开始。检查名单确定后 3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小组领取检查任务,按照抽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检查方式可采取实地检查或勘查为主,并结合书面检查等手段进行。
3.结果处理。检查活动完成后,于检查结束之日起5日内形成检查报告,检查结果分为正常、进入案件处罚程序、移送相关部门(如存在安全隐患的,移送安监局)等三类。正常的由检查人员依法报批后,由综合科(办公室)予以公示。进入案件处罚程序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相关公示平台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移送相关部门的形成《行政建议书》,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大队要高度重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三)注重宣传培训
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的总结工作,对双随机抽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报告。在本年度完成检查的,于当年12月15日前形成汇报材料,并将汇报材料及相关档案报送综合科(办公室)以便存档。
六、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