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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10-08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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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出现的突发学生饮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行为,合理利用救助资源,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运作体系及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事件的应对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及师生的损失,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控制事件的负面影响,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突发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组织协调,成立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马泽红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吕书宾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辉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仲波 党组成员、教育工委副书记
               付   伟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朱任英 人事股负责人
              牛文智 教育股负责人
              马    维 办公室负责人
              苏书海 计财股负责人
              孙聪敏 资助中心营养餐负责人
              樊志路 监察负责人        
              赵爱国 信访负责人
              安勇辉 安全负责人
              董   梅 体卫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设置工作组
 根据事故处理需要,下设8个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依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县教育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依据事故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和各相关单位通报,迅速组织各方面人员,依据职责分工及时采取措施。学校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初步摸清症状,组织救援行动,群体发病的保存好相关证据,排查发病人员,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根据实际情况,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隔离,若专业医护人员不能及时赶到,要立即送到医院救治。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人员调配组
由人事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抽调相关单位和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调配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全力做好处置工作。
3、医疗救护、心理疏导组
由教育股体卫艺负责人负责。向卫生部门协调和求援,学校做好配合,在卫生部门的组织下,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制订最佳救治方案,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全力救治,并对已经得到救治的人员进行病情跟踪监测。并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解除学生心理压力,及早恢复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
4、危害控制组
由教育股安全负责人负责。会同市场监督部门、疾控部门立即召回、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济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防止危害扩大蔓廷。对留样食品进行安全独立保存,封锁储藏室、运输工具等。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验检测。
5、维护稳定组
由信访负责人负责。组织协同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加强治安管理,劝导事故危害当事人家属,防止情绪冲动,维护社会稳定。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6、信息公开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积极同媒体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及时澄清谣言,以正视听。
7、事故调查组
由办公室监察负责人和营养办负责人负责。负责展开事故责任调查,评估事故影响,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患意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后勤保障组
由计财股负责人负责。负责保障事故处置后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导致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加强教育、落实演练:学校要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宣传和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组织学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得到及时科学处置。
4、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5、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6、制定预案,加强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各学校要比照县教育局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应急预案。各相关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途径,经常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每学期至少一次),强化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各项目学校负责辖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书记(校长)是辖区村级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第一责任人,是辖区初中、完全(中心)、教学点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管责任人。各初中、完全(中心)小学、教学点校长是本校营养改善计划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组织,书记(校长)必须任组长,并指定一名副职分管,相关人员参加,明确各自责任,做到任务具体,职责明确。
四、应急响应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县教育局和相应学校及所在中心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严防事态进一步恶化。事故发生后,各相关人员要第一时间进入工作状态,不得推诿,并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全力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继任相应工作的人员自动补上,不再另行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