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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社会公布2022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灵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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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政函〔20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民生实事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也是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按照群众关注度高、有一定代表性、普惠性和可行性等原则,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群众投票评选”“民意问卷调查”等环节进行筛选,并经县委第20次常委会、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研究同意,以及灵寿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票决选定,确定了我县2022年度10件民生实事,现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2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工
灵寿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工
一、实施工业路(正南大街—新开街、城东街—城西街)开通工程。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区承载能力,投资2.27亿元,实施工业路(正南大街—新开街、城东街—城西街)开通工程,计划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国投公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国网灵寿县供电公司、灵寿镇)
二、实施城东街北延(中山大道—兴阳线)开通工程。
为拓宽县城交通框架,投资3500万元,实施全长960米的城东街北延(中山大道—兴阳线)开通工程,计划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国投公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国网灵寿县供电公司、灵寿镇)
三、实施灵寿县第三初级中学、灵寿县松阳第一幼儿园建设工程。
为提升我县义务教育和学前儿童教育质量,投资2亿元,实施总建筑面积55142平方米的灵寿县第三初级中学建设工程,计划于2022年10月底前完工;(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狗台乡)投资1120万元,实施总建筑面积3632平方米的灵寿县松阳第一幼儿园建设工程,计划于2022年9月底前完工。(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灵寿镇)
四、实施农村公路升级及恢复工程(10条农村公路实施升级改造、20公里农村公路进行水毁恢复)。
为改善农村交通环境,投资3362万元,对10条农村公路共20.7公里实施改造升级,计划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交警大队、牛城乡、狗台乡、燕川乡、青同镇、慈峪镇、岔头镇、陈庄镇)投资9922万元,实施55条、约20公里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计划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交警大队、南营乡、寨头乡、陈庄镇、岔头镇、塔上镇、燕川乡)
五、实施三项人居环境提升工程(37个行政村的道路硬化、4100座农村户厕改造提升、2022年“粮改饲”试点项目)。
为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减少疾病传播、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投资1800余万元,实施37个行政村的道路硬化工程,计划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投资1148万元,实施4100座农村户厕改造提升工程,计划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投资800余万元,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预计收储全株青贮玉米8万亩,计划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六、实施灵寿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为推动旧区更新提档,投资3533万元,实施涉及15个小区共584户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灵寿镇)
七、实施西环路(松阳大街)北延(中山大道—兴阳线)项目。
为拉大城市框架,实现扩容提质,投资1820万元,实施西环路(松阳大街)北延(中山大道—兴阳线)项目,计划于2022年5月底前建设完成。(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审计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狗台乡)
八、实施城市更新工程〔共建路(城东街—城西街)通行能力提升、淤泥河(人民路—城北路)景观改造提升〕。
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投资1300万元,对共建路和淤泥河进行城市更新,其中500万元用于共建路改造升级,800万元用于整治淤泥河,计划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国投公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灵寿镇)
九、实施灵寿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主体建设工程。
为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无力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体,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才环境,投资约2亿元,实施900套公租房建设工程,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灵寿镇)
十、实施灵正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二期)主体建设工程。
为提高灌区灌溉保证率,节约用水量,投资6500万元,实施灵正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二期)主体工程建设,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灵寿镇、三圣院乡、牛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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