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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来源:灵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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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政函〔2022〕6号
中共灵寿县委、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以来,灵寿县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聚力“三重四创五优化”工作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以来,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政府常务会等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党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聚焦中心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职责清单制度、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和考核评议机制等制度机制,保证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制度框架下履职尽责,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着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组织召开了灵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印发了《2021年灵寿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灵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加强法治政府顶层设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灵寿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确保行政决策有据可查。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政府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政府常务会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县依法治县办全程参与县政府常务会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2021年对政府常务会议题会前合法性审查125件,确保了决策的合法性。三是实现县、乡两级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配齐配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方案》,通过规范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程序,落实政府购买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制度等方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截至目前15个乡(镇)、20个行政执法部门均已聘用了法律顾问。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按照省、市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了县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融合”工作,形成了权责清单及相关事项配套的权力运行图和办事指南并完成了公示。二是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制定并印发《灵寿县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灵寿县推进全流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517项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网办数量在全市名列前茅;在政务服务大厅抽调专人设立“即办件”专区,将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12个事项集中办理,实现了“一窗申请,立等可取”。“即办件”专区自正式运行以来,共受理办结即办事项404件。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政府印发了《灵寿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优化办事流程,完善服务便民措施。建立完成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基本目录清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了《2021年灵寿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调整《灵寿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1)》,根据企业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2021年,共实施8次双随机抽查,累计抽查市场主体309户,其中133户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一是深化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县司法局组织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民族宗教局等部门分批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对下放事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详细讲解,并就乡(镇)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出解答;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对《新行政处罚法》做了培训,极大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8月底,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了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调度会,强调了严格贯彻执行“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化建设。二是整合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河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配发了制式服装和标志,并为各乡(镇)执法车辆张贴了“XX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标识;严格落实《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乡(镇)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县乡“三项制度”全覆盖。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托石家庄市天政法律培训平台,对全县1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网络授课培训及考试,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纳入了培训考试内容,授课时长40课时;做好执法证件的回收、换发、注销等工作,今年已全部完成执法证件发放工作。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全面制定并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对标对表国家和省、市“八五”普法规划,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调查研究、进行专家论证、问计市直等形式,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推动全民守法普法成为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抓好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学校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2021年以来,中小学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48场;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编发民法典通俗读物,在去年《民法典》全文和法律进乡村系列读本送乡村的基础上,再一次印制了《民法典与百姓生活100问》精品读本3000册,发放到全县284个村(社区)。三是组织开展了以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工作者、律师、医生、教师、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等各行各业骑行爱好者参加的“送法下乡”公益骑行法治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公益骑行为契机,将法律带进了社区、乡村、家庭、企业、市场、学校、机关、单位、法治公园、景区等场所,在倡导人们树立文明健康理念的同时,增强了人们的法律意识,石家庄新闻网、河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对此活动进行了报道。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2021年印制了“人民调解法律知识问答”口袋书3000余册。通过线上培训及线下宣传学习的方式,普遍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二是健全调解组织队伍,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主持召开了各乡(镇)配备专职调解员的专门会议。截至9月底全县15个乡(镇)共配备有35名专职调解员,实现了各乡(镇)至少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目前我县共有调解员1346人,其中村级调解员963人。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河北省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河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石家庄市政府行政复议答复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办案。2021年共收行政复议案件11件,已结案9件,尚在审理中2件。行政诉讼案件60件,结案42件,其余案件正在审理中。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积极配合人大系统执法检查,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63件。结合思想作风纪律专项整顿,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点资金的财政监管、审计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依法依规公开;2021年公开政府文件13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9项,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申请人答复,满意率100%。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网络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立即整改,并限期公示。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督促各乡(镇)进行了认真整改,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督促各执法部门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监督电话,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评议制度,将评议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2021年开展了12次网上执法巡查,2次现场执法监督检查,1次集中案卷评查。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偏低。在行政审判中,仍然有部分涉诉行政机关未指派负责人出庭应诉,而是委托机关法制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或委托律师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未能积极参与到诉讼,介入到矛盾化解中,导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效果不佳。二是行政执法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个别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如何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行政执法的认识还不够。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自身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现代依法行政的要求,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我县将认真整改、落实到位,着力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在普法宣传上精准发力。健全完善县委常委会议定期学习、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教育。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认真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在法治建设上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重要性及贯彻实施成效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化解行政争议、规范执法程序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积极作用的认识,真正在思想上转变观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精选典型案例,力邀“一把手”出庭。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选择性地邀请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努力推动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
(三)在队伍提升上精准推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强化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执法队伍,推动落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适应机构改革新要求,重新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明确各个部门的执法权限和执法依据。建立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用好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
特此报告。
灵寿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