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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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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政函〔2025〕2号
2024年,灵寿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
一是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及重点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共推进。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组织会前学法5次,并邀请专家为县级领导及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是强化对法治建设的考核督导。开展基层权责下放“一放了之”“甩锅”专项整治行动、基层行政执法、重点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等系列法治政府督查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政府作用更好发挥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结合机构改革及近两年部门职责任务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组织公安、交通、人社、文旅、市监等16个责任单位梳理修订县保留证明事项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并主动对公众公示。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跑出便民服务“加速度”。进一步完善企业专区功能,新增市场主体5079户(其中企业1583户,个体工商户3496户),总数达到3.31万户,同比增长21%;办理“个转企”业务37户,全年为新办企业节约公章刻制费用10万元;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政务服务“好差评”,搭建与企业群众沟通的桥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企业备案项目由1个工作日调整为“当时办”,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由3个工作日调整为“一日办”,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发,实行部门间并联办理,并联审批率为100%,并通过提前介入、并联审批、部门协同、优化流程等方式实现“四证齐发”“拿地即开工”。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护航县域企业发展。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精细化、集约化水平,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43次,抽取监管对象725户,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真正为市场主体“降频减负”;不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查消费领域虚假宣传、经营活动标识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经营主体190家;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排查限制竞争的政策文件的工作,审查增量文件总数62件;积极搭建政企交流服务平台,组织召开12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政银企对接会、政策解读会,举办两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讲堂”,助力县域企业依法依规发展。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严格做到“无合法性审查不上会”,今年以来,共审查县政府、县政府办文件和协议等65件,保障了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引导法律顾问参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重大涉法事件处置,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政府常务会议及各项专题会议79次,审查重大项目、重大合同和重要事项97件,配合处理领导批办的疑难涉法事项31项,受政府委托出庭应诉29次。全县共配备法律顾问32人,配备率达到100%;严格落实《灵寿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了《灵寿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遵守决策程序。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审查等基本程序,对全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废止4件、失效4件、列入修改计划1件,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四、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工作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对照《河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建立行政执法县级会商机制,对标时间节点督促落实;持续推进深化乡镇执法体制改革试点,选取三圣院乡、灵寿镇从制度机制、执法行为、执法队伍、执法保障四方面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和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县门户网站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更新行政事前事后公示信息2000余条,撤销到期执法处罚信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长效机制,修改制定了《灵寿县乡镇与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制度》《灵寿县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关于行政执法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制度》《关于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机制》《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制度》等5项制度机制,畅通了我县县乡行政执法协调协作、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的有效衔接。
二是持续抓好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印发了《灵寿县行政执法工作培训方案》,采取以理论教育、业务培训、实战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县直各执法部门不少于30个学时和乡镇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组织县国土局等赋权乡镇处罚事项部门开展规范乡镇执法系列培训7期,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分别组织本部门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百余次,条线结合高质高效地完成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高标准组织全县执法人员线下考试工作,抽选全县495名执法人员参加线下集中闭卷考试;通过交叉互查、赋权部门抽查评查的方式抽查乡镇行政执法案卷1000余卷,针对评查问题印发专项通报2次,并组织召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督导会,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百分百完成自查评查工作。
三是推动建立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县司法局加挂灵寿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在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向基层延伸;县直各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内设法制机构建设,充实执法监督力量,实现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配备率100%;制发《2024年综合执法开展情况督察工作方案》,开展对基层行政执法情况的专项督察,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公示投诉举报受理方式,设立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13个,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常态化合作机制,不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质效。
四是深入开展基层权责下放中“甩锅”“一放了之”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赋权下放事项开展梳理评估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我县结合实际综合评估后确定5个领域10项事项下放乡镇,完成了赋权事项动态调整;选取整治基层执法队伍“吃拿卡要”,违纪违法执法犯法问题作为切入点,县审批局、县司法局、县纪委党风室、“12345”热线、县优化营商环境办、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多渠道深挖问题线索,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五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开展普法活动400余次,向全县干部群众发送相关法律知识短信累计13000余条,21篇次普法信息被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在县电视台制作播放“以案释法”专栏8期,持续在村村通大喇叭开辟“灵寿司法时间”专栏,“灵寿司法”公众号共发布各类宣传信息214条,灵寿司法今日头条号稳居全省政法系统今日头条影响力排名第一方阵。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对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进行了功能升级,着力打造灵寿镇、三圣院乡、青同镇、陈庄镇4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示范点,把调解服务延伸到乡镇、村(社区)等社会治理最末端;进一步完善18个乡镇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大力推进建设155个村级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将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扩充到了35人,我县2名调解员获评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员。今年以来,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共受理案件1617件,成功调解1593件,调解成功率98.5%,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5件,办结93件,以调解结案或调解、和解自撤终止的复议案件共25件,占比达27%,组织召开首次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县政府本级应诉案件39件,已办结20件,胜诉率90%。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发声为常态,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是有序推进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作。以实施对“重点人群提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契机,加大对贫困群众、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4件,切实维护了重点人群的权益。
四是持续落实公证服务便民利民各项举措。开展延时错时及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证事项共计532件,为年老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入户办理公证98件,切实提升公证服务质效。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如各级各部门服务企业意识还需加强,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的实施力度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仍有待加强,如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行政执法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亟待提高。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部的法治理念还不牢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本领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县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问题补短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规范行政审批执法机制,优化政府工作职能,切实筑牢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的制度根基。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指导培训力度,全面推进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三是夯实法治队伍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深入实施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灵寿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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