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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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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印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医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局党组一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医疗保障政策文件、数据统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示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工作,规范答复格式,完善答复审批程序。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落实《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规范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落实《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政策解读文件与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同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解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我县医疗保障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务公开、查询服务、办事服务等,参保群众可通过灵寿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了解全县各项医保政策,查询医保业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2024年,更新发布信息374次,不断提升政务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二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深入乡镇、村居开展医保政策解读,印制医疗保障政策服务指南发放到乡镇,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规范、渠道畅通。公开过程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保密等工作,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责任,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审核和发布工作。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已发布信息内容排查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安全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
2025年,我局将严格落实《条例》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一是继续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