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灵寿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2024年灵寿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现将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10天(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日)。
监督单位: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82518788
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单位地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邮箱:lsxfpbxmk@163.com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