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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5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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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局委托第三方验收公司新悦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31121日进行验收,并得出如下结论:
  经验收组综合评价,灵寿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改造的岔头镇、北洼乡、慈峪镇、南寨乡、北潭庄乡、青同镇、三圣院乡、陈庄镇、寨头乡、南营乡10个乡镇商贸中心基本达到《县域商业建设指南》中“基本型”指标要求,验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