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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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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执法项目大类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核重点
1
行政处罚
对社会组织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十四条;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社会组织管理处
案件情况报告
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2
对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处罚
1.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 )第五章; 2.《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12号)第六章
 社会事务处
案件情况报告
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3
对违反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1、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2、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
3、《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2010年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区划地名处
案件情况报告
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4
行政强制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社会组织管理处
案件情况报告
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