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开展创业培训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字【2019】79号)和《石家庄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石人社字【2023】52号)新》文件规定,2023年11月我县共有1家定点机构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资金,培训196人,补贴资金45080元,现将资金发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0日。
受理电话:82521727
附件:2023年创业培训补贴资金汇总表及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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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创业培训补贴资金汇总表及花名册
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