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调整2024年度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
【字体: 】    打印

2024年度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情况已经灵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通过,现将调整后的2024年度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统计表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82518788
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单位地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邮箱:lsxfpbxmk@163.com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