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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牛城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7-30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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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城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 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法 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 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
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 问题。
(三)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 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 意见和要求。
(四)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 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 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 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五)乡(镇)党委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 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 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 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乡(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 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 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 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八)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 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 教、防范邪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 拥军优属等工作。
(九)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 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 权益。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 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 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理顺县乡权责关系:
(一)理顺行政执法职责边界。县直部门赋权下放的行政处 罚事项,乡(镇)为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委托下放的行政处罚 事项,由县直部门与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范 围、委托权限、委托依据、委托责任及委托期限等;法律法规未 赋权也不宜委托下放,但需乡(镇)配合的行政执法事项,由乡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助县直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立案调查等 工作,县直部门为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县乡执法协调衔接联动机 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等工作制 度。
(二)理顺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实行派驻体制的税务分局 (所)、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
所)、司法所、动物卫生监督所,纳入乡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其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要听取乡党委的意见。
(三)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县直部门行政事务需要 委托或交由基层承担的,须充分听取乡党委、政府意见并经过县 委、县政府审核批准,并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权限、分工、期 限等具体要求,落实人员、经费以及业务培训等保障措施。需由 乡配合、协助完成的工作任务,主要责任由县直部门承担。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外,不得以设置“一票 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
第四条 牛城乡党委、人大、政府设8个工作机构。
(一)内设机构4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 查;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 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 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负责乡 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 想建设、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民族 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工 作,负责“两企三新”党建工作;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 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 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文化室建设、文体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负责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 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 工作,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收集、反映社情民意。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 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村级资金 核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乡(镇)统计工作;推进“千 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运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负责促 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负责指 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指导农户 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经营项目,提升生产经营水 平;负责小微企业扶助等工作;负责防返贫工作,推动辖区特色 产业提质增效。
负责拟订辖区村镇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 责农村体制改革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政 策处理及项目跟进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人居环境改善、土地调查、基本 农田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保 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园 林绿化等工作,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 治工作。
4.安全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安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
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合做好气象信息宣传、 预警工作,负责消防、气象灾害、防汛、抗旱等应急防御、防灾 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巡查等工作;负责领导辖区传染病 防治工作,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等相关 工作。
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 工作流程,统筹协调指挥各类民生诉求事项、各类政务服务热线 交办事项的受理、研判、转办、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基层网格 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互联网舆情化解和舆论引导工作,统 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信访工作,调解各类纠纷; 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防范邪教工作;会同司法部门 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 置帮教工作,负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4个,规格为股级,公益一类,经费形 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
5.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 托,承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 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直有关部门、 乡(镇)有关股室做好辖区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监 督巡查工作。
6.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 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 负责物业监督管理,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指导物委会、业委 会开展工作;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就业服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居 家养老服务、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7.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 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配合做好征  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  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拟订辖区农业综合服务发展规 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 农机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 责指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 及灾情的预报、防治、处置;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水土保持和综 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推进和美乡村、美丽庭院创建 工作;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 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负责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文明创建等工作。
乡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全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 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
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公职 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 负责组织协调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本乡范围内 对党的组织、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 维护党员的权利。督促落实全乡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 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人民武装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 规定设置,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