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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上镇2024年政府内设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2024-07-31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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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负责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职责。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等工作;
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负责“两企三新”党建工作;
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负责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文化室建设、文体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负责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收集、反映社情民意。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
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村级资金核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乡(镇)统计工作;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运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负责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
负责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指导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经营项目,提升生产经营水平;
负责小微企业扶助等工作;
负责防返贫工作,推动辖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负责拟订辖区村镇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村体制改革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政策处理及项目跟进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人居环境改善、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等工作;
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四、安全发展办公室职责。
负责拟订辖区安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合做好气象信息宣传、预警工作,负责消防、气象灾害、防汛、抗旱等应急防御、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
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巡查等工作;
负责领导辖区传染病防治工作,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等相关工作。
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统筹协调指挥各类民生诉求事项、各类政务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受理、研判、转办、落实、反馈工作;
负责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互联网舆情化解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
负责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宣传教育、信访工作,调解各类纠纷;
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防范邪教工作,会同司法部门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承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配合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有关股室做好辖区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监督巡查工作。
六、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
负责物业监督管理,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指导物委会、业委会开展工作;
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就业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七、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
配合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拟订辖区农业综合服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
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预报、防治、处置;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水土保持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负责新农村建设,推进和美乡村、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
负责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文明创建等工作。
九、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受理本镇范围内对党的组织、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
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单位地址:灵寿县塔上镇塔上村灵塔路副7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冬季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联系电话:82630273  
单位负责人:司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