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1-06-22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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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政策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
第七条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延缓入学所需材料
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及延缓入学申请。
3、延缓入学流程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