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牛城乡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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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我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为下在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乡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一是积极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收集、结果反馈等工作;二是定期公开我乡重点任务、便民实事项目的推进执行过程,及时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三是持续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和专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由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乡未收到群众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乡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乡长为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和协调,各办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县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我乡实际,以村务公开栏、调频广播、远程教育为载体,进行公开。公开后,对公开的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好,以便查阅。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及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我乡在灵寿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机构职能、和班子成员分工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栏目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展现政府机构配置情况。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我乡严格按照《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等便民制度要求开展审批服务,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减办理时限,努力实现群众办事“少跑腿、零跑腿”。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截至目前,我乡没有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我乡正确处理实行信息公开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商业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请保密部门审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积极推动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牛城乡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用于公开如选举情况、资助政策、补贴发放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各股室(服务中心)、行政村的指导,明确具体要求,严格规范审查和公开程序,建立相关台账,加强专项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同时,持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畅通反馈渠道,吸收建议并针对性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乡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在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程度不高。公开内容时效慢,对往年的公开内容还需要逐个清理录入。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政府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
下一步将进一步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