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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30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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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保证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本机关及所属部门的机构设置、执法职能、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工作时限、办公电话、办公地点等都要公示。
四、公示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网站、公示版、手册、图表等,便于管理相对人了解情况。
五、公示实行负责人制度。每项公示内容上都要注明负责人职务姓名。
六、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年终检查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灵寿县水利局监督执法的电话是82521413,接受管理相对人的投诉。
灵寿县水利局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