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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灵寿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10-31至2023-11-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精神,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水平,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心和关怀,根据《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特殊关怀扶助办法》石政规〔2023〕2号文,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灵寿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1.互联网电子邮箱:lsjsjzfk@163.com
2.联系电话:82521302
附件:《灵寿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灵寿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