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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灵寿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行为,全面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灵寿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7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1.互联网电子邮箱:lsxzf2020@126.com
2.联系电话:82963707
附件:《灵寿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